浅析:元宇宙未来发展的经济规则
从经济的角度出发,元宇宙的经济规则可能会不同于互联网的经济规则,就好像互联网的经济规则不同于制造业的经济规则一样。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以下,可能会有哪些不同。 首先,从产权制度和资本收益分配制度的角度来说,过去我们可以粗略的划分为三种模式。 工业经济模式或者制造业经济模式叫做「主街模式」,主街本来是对应着华尔街,华尔街是金融资本,「主街」是工业资本、产业资本。 「主街模式」从产权股权角度看是集中的,同时资本的收益是独享的。那个阶段会有很多的大资本家,福特、卡耐基、洛克菲勒等主街的大资本家。 但是到了硅谷模式,也可以称之为信息经济模式,产权是分散的,创始人、A、B、C轮融资,同时很多股权以员工期权的方式分配给员工,因为它的股权结构是分散的,所以硅谷模式下不会有大资本家,大部分都是职业经理人,有创始人+职业经理人,很难出现卡耐基、洛克菲勒这样的大资本家。 从资本收益角度来说,也从独享变成为分享,这是分散的资本结构和分享的资本收益。 在元宇宙经济体系里面,所谓的股权制度就被消散了,不一定存在了,或者即使存在,它的价值也被大幅度消减。 从资本收益角度来看,它是共享的模式。所有的贡献者、参与者大家以利益相关者的组织方式,通过智能合约实现大规模协作,从而共享元宇宙所实现的价值,所以其与资本制度方面可能会有不同。 第二,从价值创造的规律来说。制造业经济、互联网经济和元宇宙经济,也是不同的。 制造业经济,价值创造规律是要使公司价值最大化。到了互联网时代,已经不是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,而是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。 凯文凯利举过一个例子,叫「传真机效应」。200美元买了一台传真机这是成本,但是你加入了传真机网络,可以向别人发传真,别人也可以向你发传真。你享用的网络的价值可能价值数百亿美元,远远大于买传真机付出的成本。 互联网先追求「网络价值最大化」,从而实现你本身的价值最大化。 另外,你上午买了一台传真机,下午另外一群人买了传真机,下午那群人买的传真机对你的价值也有增加,因为你有了更多的发传真的选择。传真机效应非常好地解释了互联网,大家追求网络价值的最大化。 到元宇宙里面,元宇宙是一个空间概念,数字空间、虚拟世界、平行宇宙。在追求网络价值最大化的基础上,更进一步追求整个空间价值最大化。尤其是在虚拟空间,不受到很多物理规则的限制,可以有更大发展空间,大家要想方设法在虚拟世界、数字空间、平行宇宙,创造价值,追求它的价值最大化。 第三,从价值分配角度来说。制造业具有固定成本高,边际成本递增的特点。造1台车和造100台车,每多造一台车边际成本在增加。 所以制造业经济的定价模式基本是以成本加成,加利润率,来给制造业的产品定价,我们可以把它叫做「收费模式」,或者以收费模式为核心模式。 到了互联网时代,是以「免费模式」作为主要的模式,因为互联网经济具有高固定成本,但是它的边际成本基本为零。 元宇宙是否是这样的模式?不是。元宇宙由于资本的消散,资本收益共享,所有参与者共享。因此,元宇宙是产消者结合在一起。 所以,我借用目前元宇宙商业里面很热的一个词「X […]













